由新冠病毒肺炎引起的全球性疾病大流行已经对全球供应链和消费者需求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并导致了政府对几乎所有企业实施限制。许多公司,无论大小,都面临破产,被迫就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快速决策。

公司董事在普通法以及加拿大和各省的法律下都有某些义务。此外,还有当公司破产或接近破产时产生的特定义务和负债。本文旨在概述加拿大法律以及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艾伯塔省法律下的此类义务,并不构成法律建议。请与逻盛的破产与重组业组联系,以获取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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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盛破产与重组业务组的成员在为企业、债权人和个人提供各种规模和复杂性的破产程序咨询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请与我们的合伙人律师联系,以获取有关我们如何在破产程序中为您的公司提供协助的更多信息,无论您是考虑自己申请破产,还是作为债权人向已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或个人提供贷款。

注意:由于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的法律形势瞬息万变,而且我们的政府对疫情采取了应对措施,因此请注意,过去撰写的任何博客文章都可能无法反映雇主和雇员当前适用的义务、权利和利益。

Originally published 7 May,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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