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五七号

为满足当事人在经济、法律活动中的相关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专利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便 捷、透明的信息查询渠道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不再附具专利单行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 年3 月2 日之后(含当日)至2018 年4 月24 日(不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的专利证书包含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扉页。

二、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 年4 月24 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授权公告日之后颁发新版专利证 书及专利证书副本。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将取消专利单行本,并增加授权公告号、专利权人地址信息。

三、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出具的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除另有规定外, 不再更换为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四、自授权公告日起, 专利权人、社会公众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网址 http://epub.sipo.gov.cn) 查询和获取相应的专利单行本。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 年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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