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7日发布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称为"指引")。

指引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应当遵循"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
  2.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可提供三项保险责任,分别为养老年金给付、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
  3. 按照积累期养老资金收益类型的不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和收益浮动型三类产品。
  4. 给予参保人产品选择权和产品转换权。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包括同一保险公司内的产品转换,或跨保险公司的产品转换,也可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申请变更养老年金领取方式。
  5. 参与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指引要求和有关保险产品监管规定,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开发产品时可以在此基础上按有利于参保人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符合要求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获得批准后才能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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