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肆虐,打乱了全国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节奏,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本次疫情在中国法律项下可能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对于具体合同而言,尚需要结合此次疫情对该合同项下义务履行的影响进行判断)。很多遭受此次疫情影响的公司已经或者正准备向商业合同相对方发送不可抗力通知。

然而,据网易新闻2月9日报道,"荷兰皇家壳牌有限公司(Royal Dutch Shell Plc)和道达尔公司(Total SA)拒绝接受中国一家液化天然气(LNG)买家(据彭博社报道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中海油)的不可抗力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之际,这是首家国际级能源供应商公开反对买家试图退出合约"。作者作为能源领域的律师,有国际LNG买卖的法律服务经验,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下国际LNG买卖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条款、对拒绝通知事件进行简要评析、并相应给出建议。

一、国际LNG买卖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条款概述

LNG的买卖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涉及到天然气开采、处理、压缩、运输、接受、再气化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对LNG买卖产生影响。因涉及的环节多,双方对该等环节的控制、受该等环节影响程度不同,因此,有别于一般的买卖合同,国际LNG买卖合同项下不可抗力一般会区分"买方不可抗力事件"和"卖方不抗力事件"。"买方不可抗力事件"和"卖方不可抗力事件"都包含自然不可抗力事件、火灾、罢工等一般合同都包含的不可抗力事件,区别在于,"买方不可抗力事件"会包含一些仅仅适用于买方设施的不可抗力事件(如买方设施遭受损失、严重的意外损坏或无法运作。买方设施指买方接收终端和管线);而"卖方不可抗力事件"会包含一些仅仅适用于卖方设施的不可抗力事件(如卖方设施遭受损失、严重的意外损坏或无法操作。卖方设施指卖方液化生产线和任何增加的液化生产线、储罐、公用设施、栈桥码头和靠泊设施、装载港设施)。

二、国际LNG买卖合同项下的买方不可抗力事件

下面买方不可抗力事件条款摘录于某国际LNG买卖合同("该合同"):

"因超出买方(作为一个合理审慎的作业者)合理控制范围的行为、事件或情况,无论该行为、事件或情况是否属于本协议中描述的类型或其他情况(买方不可抗力),买方的履约受到阻止、妨碍或者延迟,则买方不构成对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违反,也不对该等延迟履行或不履行承担责任。受上述的限制,构成买方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应包括以下各项:

(a)火灾、水灾、干旱、爆炸、大气扰动、闪电、暴风雪、暴风雨、飓风、龙卷风、台风、大雷雨、地震、滑坡、海难、土壤削蚀、地面塌陷、冲毁、传染病或其他自然灾害;

(b)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内战、封锁、起义、公敌的行为、入侵、禁运、贸易制裁、革命、阴谋破坏或严重的恐怖主义威胁或恐怖主义行为;

(c)罢工、闭厂或其他工业骚乱(专门针对买方的除外);

(d)化学或放射性污染或电离辐射;

(e)买方设施遭受损失、严重的意外损坏或无法运作;

(f)买方设施的完工、测试、启动、冷却和/或交付发生延迟;以及

(g)政府主管机关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新的或修改的国际标准的实施或引进,其实质性影响了买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所规定之义务。"

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该合同项下,买方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了"传染病"。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高度传染性,国际卫生组织已将其列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因此,从外在形式看,此次疫情存在被认定为该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的可能(重申:是否真的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尚需要结合此次疫情对该合同项下义务履行的影响进行具体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该合同除了列举了具体不抗力事件外,还做了不可抗力的限制性规定,将一些事件排除作为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只影响一方、而非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事件。

三、不可抗力通知

我们仍以该合同为例,看下不可抗力的通知要求。关于不可抗力通知,该合同规定:

"如果任一方以某一事件或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其应立即将该等事件或情况通知另一方。上述通知应包括:(a)履约可能被中止或履约程度可能降低的估算期限,包括已知的或可确定的履约程度降低的估算程度,以及(b)该方为恢复正常履行本协议而将执行的计划的详细说明,包括已根据第14.3.1条正在采取的措施。信息发出后七(7)天内还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确认,但发出该信息或书面通知并不构成该方能够主张不可抗力的先决条件。如果声称为不可抗力的事件或情况影响到了第三方,则主张该事件或情况属于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从该第三方获得与该事件或情况有关的一切信息,并应根据本第14.2.2条的规定,随时立即将其所能够了解或掌握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另一方,且应更新上述(a)和(b)项所涉的信息。"

该条款对于不可抗力通知的时间、具体内容都做了规定,这也是商务合同一般都会的要求。一般不抗力通知都会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通知应包括对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描述及所持续时间的估算;

2.通知应包括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为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克服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对该方履行合同的能力造成阻止、妨碍或延迟的影响和后果而将采取的措施。

四、壳牌、道达尔拒绝接受中国LNG买家不可抗力通知的原因

目前信息非常有限,壳牌、道达尔基于何等立场拒绝接受中国LNG买家不可抗力通知不得而知,我们没有看到中国买家不可抗力通知的具体内容,也不清楚他们之间LNG买卖合同关于不抗力做了何等规定,仅凭猜测,拒绝或可出于以下原因:

(一)中国LNG买家终止合同的请求不能被接受阿道夫

网易新闻报道提及"这是首家国际级能源供应商公开反对买家试图退出合约",由此推测,似乎中国LNG买家不可抗力通知中提及了终止合同的请求,而这对卖家而言难以接受。

虽然本次疫情会对LNG买卖合同构成影响,但是否严重到了买方可以终止合同的程度则是让人怀疑的。国际LNG买卖合同项下某一年度LNG的运输和交货是通过LNG船进行,疫情可能会对某一个或几个船次产生影响,未必会多所有的交货和接受产生影响。另外LNG买卖合同均是长期性的,长达数年,而疫情的影响不会持续数年。

(二)中国LNG买家不可抗力通知不能符合合同约定

如上文所述,国际LNG买卖合同对于不可抗力通知的时间、具体内容都做了规定,如果中国LNG买家不可抗力通知不符合合同约定,卖家自然可以拒绝。

五、此次拒绝不可抗力通知事件的影响

壳牌、道达尔拒绝接受中国LNG买家的不抗力通知经新闻报道后,业内有人士担心该等拒绝不可抗力通知的行为会带来连锁反应。

我们认为,某一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程度,需要结合具体合同的约定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且国际LNG买卖合同具有特殊性,一个不可抗力通知的接受方拒绝接受另一方依据某一合同发送的不抗力通知,不代表此次疫情在其他合同项下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因此,此次事件不必过分解读。

六、发送不可抗力通知的建议

虽然我们不知道壳牌、道达尔拒绝接受中国LNG买家的不抗力通知的具体原因,但此次事件也给我们一个警示,遭受不可抗力客户不要自行贸然向相对方发送不可抗力。除了不抗力通知要遵守合同约定的要求外,我们建议:

1.聘请专业律师评估是否需要发送不抗力通知及草拟不抗力通知的具体内容;

2.不可抗力通知发送前需要充分评估不可抗力的影响、及可能需要采取的减少影响的措施;

3.在正式发送不抗力通知前,可与相对方先行沟通,这有助于完全了解形式,预判对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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