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在不断探索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在知识产权领域,电子化同样已经成为了不可逆转的趋势。

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就商标驳回复审等案件全面实行电子化后,商标局于2023年10月发布了一则《关于全面推行异议案件网上申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这无疑是对商标异议申请电子化水平的一次重要提升。

按照通告内容,自2023年12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这意味着,商标代理机构不再需要通过传统的纸质材料来办理异议业务,而是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的方式来进行办理。

这一举措无疑将带来许多好处,通过电子申请,商标代理机构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无需再等待快递的时间,同时商标代理机构可以随时随地提交申请(当然随时是指在网申系统工作时间内,即8:00至20:00),无需再受到时间、地点以及设备等的限制。但是对于已经习惯通过纸质材料提交异议案件的商标代理人们来说这种变革也可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网申?怎么提交?""证据能传多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驳回复审案件只接受50MB的材料,我泼天的N个G的大证据要如何提交?"......这些都是问题。

经过一个月的摸索,笔者也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个关于电子提交异议案件的操作tips和注意事项,希望此篇文章可以给大家一些帮助。

证据材料大小限制是多少?

异议申请阶段和补充阶段各容许提交最大为200MB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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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异议案件都只能通过网申系统电子提交吗?代理人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也并非这么绝对。

通告中也提到"原则上"应提交电子申请,但是也有例外情形,正如商标异议申请网申页面红字提示"如果异议人需要提交与正本不完全一致的副本,请选择非网上申请方式提交",也就是说目前仍可以通过纸质材料提交异议申请。笔者也整理出两类目前可以通过纸质材料提交的异议申请案件,即1)异议材料正副本内容不一致;2)异议人主张驰名涉及大量证据远超400MB的。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原则上都应该以电子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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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是异议材料正副本不一致还是关于主张驰名的异议案件,尽管目前商标局并未强制要求申请人以网上申请的方式提交异议案件,但是也不能排除未来随着电子系统的完善,商标局可能会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的异议申请。

这也是对代理人们不小的考验,在有限的400MB材料(异议申请+补充材料)的限度内,无论是对于案件重点信息的归纳能力,适用法条的精确度,还是重要证据的精简把控都是较之前纸质提交有了更高的要求。

在电子化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下,大量的证据和理由书将会被少而精的理由和证据所取代。书写标准也将不再追求多即好,而是追求精准和有效。

如何电子提交异议案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为了更直观的给大家参考,笔者截取了异议案件电子提交的操作页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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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号部分为必填项和必选项。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书要转换成.jpg的图片(大小不超过2M)形式,同时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中译文需要分为两个.pdf文件上传(涉外主体,大小不超过5M,且中译文需要加盖代理机构红色章戳),国内主体则是需要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是否保留提交补充材料的权利"这一选项下,默认选项为"否",异议人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一定要勾选"是"这一选项。

法条适用标准有何变化?如何填写?

如下是网申异议案件可以选择的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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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纸件提交的异议案件,网申异议案件无《商标法》第七条以及第四十四条的选项,这主要是因为第7条为总则性条款,而第四十四条主要针对已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案件。

如下是适用法条具体操作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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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需要根据适用法条填写事实理由(此部分总数不得超过4000个字符),同时上传支持此法条的证据材料,所有文件需要以.pdf文档格式上传。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情况下,4000个字符远远不够清晰表达异议人的主张,因此,建议事实理由部分进行简要概述,表达清楚主张和权利基础。而详细的理由、事实和支持该主张的证据资料都可以以"证据材料"的形式上传。

异议案件电子化和非电子化的区别

最后,笔者也为大家整理一个电子化和非电子化异议案件的简单对比如下:

对比项目

纸件申请

电子化申请

异议申请书首页、材料目录

需要准备

不再需要

被异议商标公告页

需单独打印提交

不再需要

引证商标档案以及其他在先权利证明文件

需作为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单独提交

在适用法条下以证据材料的形式逐一提交

证据材料大小要求

无限制

异议申请阶段和补充阶段各容许提交最大为200MB的材料

委托书

盖章扫描件

.jpg格式的图片(大小不超过2M)

身份证明文件

盖章扫描件

.pdf格式的文档(大小不超过5M),且国内大陆主体需要提交彩色盖章营业执照副本;涉外主体需要提交英文/中译文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且中译文需要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其他材料

纸件材料提交,证据可以光盘形式提交

.pdf文档形式提交

 

笔者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电子化举措将会得到更多商标代理机构和申请人的认可和支持,全面推动商标事业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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