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亚洲的能源格局变化明显。各国都在充分利用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着力为寻求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投资者创造有吸引力的环境。本文将探索可再生能源产业资金流的管理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最佳实践。

亚洲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正在崛起,预计未来十年,亚洲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额将翻一番,达到1.3万亿美元 1

然而,基金经理只有驾驭复杂的投资环境,才能把握良机。如先前的文章所述,亚洲各国政府均采取了不同做法来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资,包括推出激励措施以吸引私营部门投资者。

然而,鉴于亚洲市场的多元性,各国可再生能源投资的资金流模式和最有效结构也不尽相同。有鉴于此,下文将深入探索亚洲六大司法管辖区的投资环境和最佳实践,解读各国的现状。

菲律宾

过去的几年里,菲律宾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高速发展。2021年,汇丰全球研究中心(HSBC Global Research)宣布,菲律宾是仅次于越南的第二大可再生能源投资目的地。

就在今年,九家中国能源企业承诺将投资约137.6亿美元,参与菲律宾可再生能源、储能系统和离网供电系统的开发。 2

菲律宾当地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公司包括Aboitiz Power、Ayala Corporation和Solar Philippines。同时,政府也在利用散户投资者对股市的热情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从政府合同到特殊目的公司(SPV),有多种结构可供投资者选择。不过,SPV是较为高效的选择,由一家或多家企业设立,其目的是建立子公司或合资公司(JV)。

越南

越南是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热门地区。2022年,越南获得了272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FDI),其中可再生能源投资额近55亿美元,太阳能和风能项目尤为受投资者青睐。

流入越南的资金量反映了其在促进东南亚互联互通方面的重要作用。泰国的Super Energy Corporation于2017年在越南进行了首次可再生能源投资,并于2023年6月将其越南太阳能部门的股份出售给菲律宾能源巨头Acen,这也印证了越南重要的的纽带作用。

在越南,可通过多种法律结构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投资。与其他国家一样,JV和SPV较为常见。

此外,由于越南的绿色债券市场才刚刚兴起,目前正处于逐步发展阶段,外国投资企业还可以设立基金或利用资本市场作为融资途径。

泰国

凭借20%的企业所得税率以及稳定的本地传输线路和基础设施,泰国迅速成为了主要的可再生能源运营在岸实体中心。本国投资者是资金流的主要受益者,因为泰国在投资者撤出时征收资本利得税,并且限制外国商业活动(包括股权和土地所有权)。因此,外国投资者倾向于在新加坡或荷兰等地设立基金和离岸实体。

说到投资流的理想结构,JV对外国投资者尤具吸引力,也有投资者选择通过泰国证券交易所(SET)能源指数(该指数跟踪在泰国上市的15家大型能源公司的表现)直接进行被动投资。

日本

近年来,日本可再生投资的资金流呈现出多样化增长。资金流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上市和非上市基础设施基金,以及电力用户的直接投资。

公私金融机构以及太阳能产业的参与者纷纷发起了非上市基础设施基金,而各行各业具有绿色意识的企业则向现场和非现场购电协议(PPA)计划注入资金。

2015年,上市基础设施基金崭露头角,但其数量逐年下降,令人不禁怀疑这种融资方式的长期可持续性。

说到可再生能源投资的资产控股结构,首选形式是GK-TK(日语godo kaisha-tokumei kumiai的缩写)和TMK(日语tokutei mokuteki kaisha的缩写),前者是投资者作为沉默合伙人向SPV投入资金,后者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拥有决策权。 3

新加坡

新加坡的可再生能源投资环境具有监管高效、声誉良好、基础设施健全的特点。

政府致力于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推出了太阳能电池板部署计划SolarNova和新加坡可持续蓝图(Sustainable Singapore Blueprint),为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感兴趣的全球和区域资金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经过验证的SPV结构或子公司是管理资产的主要方式。事实证明,SPV很受投资者欢迎,因为它将项目的资产和负债隔离开来,是一种清晰的法律结构。

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也是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选择之一,而新加坡的绿色债券和项目融资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机会。

马来西亚

在《2021年可再生能源路线图》(Renewables Energy Roadmap of 2021)的驱动下,马来西亚当前正处于促进该地区再生能源投资的最前沿。该路线图设立了雄心勃勃的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将满足全国31%的能源需求,到2035年将提高至40%。 4

马来西亚政府强调利用基金中的基金(FoFs)结构来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并鼓励金融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和各类基金参与其中。FoFs的优势在于能够分散不同资产的投资者基础和投资者风险,并降低融资成本。

作为伊斯兰金融中心,马来西亚能更容易地吸引遵循伊斯兰教法的投资者来进行可再生能源投资。同时,当地充足的太阳能和生物质资源也提升了其投资吸引力。

未来潜力

亚洲的可再生能源投资环境充满希望和潜力。各国政府纷纷意识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这为该产业在未来的大幅增长创造了条件。

亚洲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机会不仅吸引着寻求稳定、长期回报的资金,同时也推动着该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转型。

Footnotes

1. 到2030年,亚太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额将达到1.3万亿美元 | Wood Mackenzie

2. 美国能源部公布九家承诺投资的中国企业,总投资额约137亿美元 | Philippine News Agency(pna.gov.ph)

3. 日本房地产金融的基本结构 - Lexology

4. MyRER_webVer3.pdf(seda.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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